第九十二章 逆权侵占(1 / 2)

第一审判庭。

被告人席位上,来的只有川岛奇一个人,因为被告都未到庭又都离开了东海,且法院临时禁制令并没有被执行,克莉丝汀法官当即宣布,进行简易审理程序,也就根本不需要陪审团。

陆铭阐述了桂绫花应该得到遗产的理由。

从帝国法律来说,这一点无可置疑,遗嘱如果用限制未亡配偶的婚恋自由作为条件,本身就无效。

陆铭主要讲了讲,桂绫花在东海生活了十几年,所有遗产原本都在东海境内,是以,遗产之继承,适用东海法律法规,作为第一顺位的唯一继承人,桂绫花应该得到亡夫的全部遗产。

川岛奇也积极进行了申辩,指出桂绫花和加藤三闾,都是东瀛人士,应该适用东瀛法律,遗产之继承,该当遵循东瀛之公序良俗等等。但他一脸阴霾,显然,对当事人不战而逃很是不满,但是,他又左右不了他们的决定。

休庭十分钟后,再回到法庭,克莉丝汀法官裁决,原告人桂绫花胜诉,其先夫的遗产,由她全部继承。

川岛奇冷冷看了陆铭一眼,就想起身离开。

陆铭站起没有几个,只有重要皇子才能得到地名封爵,按瀛洲爵位的话,大公和亲王类似,但好似她的前夫品行不好,做了什么错事,虐杀了个黑奴还是怎么的?是以,新婚没几天她便提出了离婚,很罕见的高等贵族离婚案,对包括皇室在内的整个顶级贵族阶层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,当时很轰动,只是被皇室将新闻压了下去。

听说那位前夫倒是很痴情,到现在还未成亲,一直等着她回心转意呢。

加藤四雄那几个家伙当然不会知道克莉丝汀法官的背景,所以才没当回事,以为回东瀛就没关系了,只怕有得苦头吃了。

这密辛自己是从一位超级大客户嘴里无意间知道的,如果自己传扬出去,那大客户知晓的话,肯定立时将自己扫地出门,而这,可能还是最轻的惩罚。

权衡之下,自己只能牺牲他们几个,没告知他们内情。

方才克莉丝汀法官宣判,自己也没怎么反抗。

可却不想,原告这个蛊惑律师,明明是又玩新花招,不知道这位尊贵无比的法官大人怎么想的,浪费时间听他胡扯作甚?

原告席,陆铭人住进去,十年内,房子的主人并没有来收租,住客登报寻找过原主人,也一直缴纳相关费用,那么,十年后,该房子就归属住客所有。”

“这也是为了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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